1.负责督促、检查国家、省等上级部门关于离退休职工的政治、生活待遇的落实。
2.负责组织开展全队在职职工、离退休职工文艺体育活动。
3.负责队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4.组织队属各分工会依据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履行工会职责。
5.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6.负责组织参与局劳动竞赛、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。
7.完成局、队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