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对口技术保障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、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、应急救援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持。
2.做好基础性、公益性地质工作,土地整理复垦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提供技术保障。
3.负责本部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,依托各类重点项目,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。
4.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研究、地质灾害调查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、地质灾害鉴定、岩土工程勘察及设计、城市地质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、治理等工作。
5.负责部门地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,积极组织新领域专业技术培训。
6.完成大队安排的其他工作。